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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事件:闪存盘专利纠纷出一审 双方同天开会

    备受关注的华旗、朗科闪存盘之争近日终于有了结果,6月1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朗科胜诉。今天双方都召开了相关会议,事情还没有完。

    在介绍今天发生的事件之前,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华旗、朗科闪存盘之争的历史回顾,一些不了解情况的读者也可就此了解一下。   

时间

事件

2002724

朗科“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被授权。

20027

华旗向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

2002925

专利复审委员会正式发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表明朗科专利处于确权状态。

2002927

朗科以其专利权被侵犯为由状告数家国内厂商。

2004413

深圳市中院开庭审理闪存盘“专利侵权”一案。

200461

深圳市中院经过1年零8个月做出一审判决:华旗资讯、深圳富光辉向朗科赔偿及停止生产。

20046

中国电子商会致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加快复审进程。

20046

华旗资讯、深圳富光辉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上午华旗的沟通会
 
 下午朗科的通报会
 
    今天上午,华旗资讯首先在友谊宾馆召开了“闪存盘专利确权进展媒体沟通会”,而紧接着在下午三时左右,朗科又再钓鱼台召开了“朗科知识产权成果通报会”,巧合也好故意也罢,让我们看看两家都是如何说的。
原告:中国IT知识产权第一案 朗科赢了

    打官司都有原告被告,按照一般的常理,我们先来看看作为原告方的朗科对于这个事件是如何说的。

朗科方面到会的核心团队

“中国IT知识产权第一案判决:朗科赢了!
朗科赢了!华旗(爱国者)输了!

    朗科(Netac)公司起诉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旗公司”,品牌爱国者)侵犯专利权一案于6月1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判决被告华旗公司、深圳富光辉电子有限公司(华旗的代工厂)和深圳市星之导贸易有限公司(华旗的代理商)立即停止侵害朗科公司ZL99117225.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爱国者迷你王闪存盘,包括迷MP3型闪存盘产品;判决被告向朗科公司赔偿侵权损失合计100万元。

    至此,有“中国IT知识产权第一案”之称的闪存盘专利案以朗科公司的大获全胜宣告结束。朗科公司于6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隆重的新闻发布会庆祝了自己的这一胜利。

朗科总裁邓国顺发言

    “这是朗科公司在发展与维护自主知识产权道路上获得的一次重大胜利!它体现出中国在IT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远见与正义。”朗科公司总裁邓国顺在朗科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它让那些对发展自主知识产权还犹豫不决的人们从此握紧了表明决心的拳头,它为所有在技术创新方面付出无数辛勤劳动的人们传来了福音。

    朗科公司是全球移动存储及无线数据领域的领导厂商。该公司1999年发明世界第一款闪存盘(朗科公司称之为“优盘”,“优盘”为该公司注册商标),并因此而荣获闪存盘的全球基础性发明专利——即“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该专利填补了我国在计算机存储领域20年来发明专利的空白。此后,凭借卓越的持续创新能力,该公司一直领导着全球移动存储行业的发展潮流。到目前为止,朗科公司已经在闪存盘领域获得了5项发明专利授权。

会场的投影机打着的横幅

会上发言的某大学专利方面的教授,但他在发言最后指出
“会场上打出朗科赢了的横幅就司法程序上还为时过早,
最起码不够严谨,毕竟最后的终审结果还没有判决下来”

    2002年9月,朗科公司以其闪存盘发明专利权受到侵犯为由,将华旗公司(爱国者)、富光辉电子有限公司、星之导贸易有限公司等主要闪存盘厂商及销售商送上了法庭的被告席,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累计索赔数百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闪存盘采用了USB技术与闪存技术,但不是简单地对上述公知技术的移植和叠加,而是包含了通过创造性劳动实现快闪电子式外存的存储管理方法、供电系统策略、连接关系、物理结构和可靠性等关键技术。被告虽以公知技术进行了不侵权抗辩,但提出抗辩的公知技术存在于三份单独的技术文件中而不是存在于一份独立的技术文件中,故法院认为被告提出的以公知技术抗辩事由不符合公知技术抗辩的条件,对被告公知技术抗辩主张不予支持。

    有知识产权资深人士表示,从该判决的内容来看,华旗、富光辉、星之导等三被告被判退出闪存盘市场,即使上诉其机会也非常渺茫。这意味着这一判决将直接影响到国内闪存盘市场的未来格局。更有知情者透露,拥有台资背景的深圳富光辉电子有限公司一直为国内很多闪存盘厂商提供代工服务,富光辉的败诉实际上影响更为广泛。

 朗科法务总监路攀发言

    朗科公司法务总监路攀表示,朗科公司目前在闪存盘相关技术研发方面投入了数千万元,从1999年至今,朗科公司仅仅因遭遇专利侵权的损失就近亿元。如果侵权者长期得不到法律的惩罚,朗科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的巨额投入将难以为继,闪存盘行业的后续发展也将得不到保证,而用户也将得不到多元化的新技术产品和服务。这样的判决无疑是场及时雨。

    国内知名学府的某资深知识产权博士生导师认为,该判决标志着一个伟大时代的开端!它为中国IT知识产权保护竖立了一块重要里程碑。它的示范效应与深远影响将在未来中国若干年的技术发展史上发挥着积极作用。”

华旗:中国移动存储企业集体反诉专利无效

    看完了朗科方面的说法后不知读者有什么样的看法,大多数人可能最关心然而华旗方面又是如何解释的,下面就是他们的答案。

朗科专利备受争议拿下法院一审
中国移动存储企业集体反诉专利无效

一个可能即将被判无效的专利
却使中国移动存储行业面临浩劫

    6月10日,华旗资讯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业界广泛关注的闪存专利确权之争最新进展与媒体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此案由于涉及到整个中国移动存储行业数百家企业的发展,因此,其进程备受舆论关注。

    受困审限,法院促判

    6月1日,深圳中院宣判朗科诉国内众闪存盘厂商一案,一审判决华旗等厂商赔偿朗科公司50万元人民币并停止销售闪存盘产品。此判决宣布后,立即引起整个移动存储行业的震动。

    朗科诉讼的基础就是其正处于无效复审状态的专利。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朗科专利无效请求正在审理之中,朗科此项专利权正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深圳中院在朗科专利有可能即将被专利局复审无效之际做出判决,在一定程度上略显仓促。由于民事诉讼存在审理时限,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复审却没有关于审限的明确规定。深圳中院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复审决议产生前,以朗科专利目前的法律状态做出一审判决,审限压力在其中起到了难以估量的作用。但此判决在二审(即终审)判决下达前,将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目前,本案即将由广东省高院进行二审。

华旗资讯副总裁侯讯

    对于目前一审的判决结果,华旗资讯副总裁侯迅表示:“尊重法律、尊重知识产权是华旗资讯及大多数民族移动存储产业同行的基本观念,对于目前正在进行的这场官司我们充满信心,我们坚信最终将由专利局和二审法院给行业一个公正的判决。”

    公知技术,何来发明

    2003年10月,我国专利技术的最高鉴定权力机构——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受中国电子商会移动存储专业委员会委托,在通过大量的研究、考证和分析后,于2004年5月17日出具了一份针对朗科专利的鉴定报告。

科学技术部鉴定文件的第一和最后页

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由清华大学、广电总局、原专利局电学审查部、专利局审查三部等教授、工程师、审查员组成的专家组认为:朗科关于“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的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被两份公开文献(97年出版的《USB系统体系》和《闪存技术手册》)简单组合公开,并指出上述公知技术的组合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经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容易联想到的”。

专家组的结论

    从以上可以看出,朗科的专利均是已出现过的公知技术和公用标准,无从印证确定发明专利所必需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三项原则性要求。据法律专家预测,这份鉴定报告将成为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专利无效请求的重要参考,也将成为广东省高院在二审中的重要审理依据,甚至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此案将严重影响民族移动存储产业发展

    复审委员会针对朗科ZL99117225.6号专利无效请求的判定结果,将关系到整个国内的移动存储产业。任何此领域厂商的产品都不可能不涉及USB和Flash这些公用标准与公知技术,从朗科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来看,只要朗科展开权利要求,任何生产、销售MP3、录音笔、数码相机、掌上电脑、闪存等等这些采用Flash Memory为存储介质、通过USB与计算机交流数据的设备的厂商,均将落入“侵犯”朗科“发明专利”的侵权圈套。经过三年的发展,闪盘行业在国内已具有相当的规模。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这样一种适合用户、满足需求的产品,需要全行业共同努力,继续推动其发展。专利的意义在于能够有助于推动技术的进步和行业的发展,而不是被个别厂商钻审限的空子,滥用专利,据公众权利为私有。

    建立在公知技术和公用标准之上的权利,本就属于公众,现在更应该归还给公众。目前,联想、神州数码、华旗资讯、清华同方等近20家民族企业,已共同委托中国电子商会移动存储专业委员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针对朗科专利的无效申请,希望通过民族产业力量的团结,避免整个中国移动存储行业遭遇浩劫。公众,理应成为公众权利最后的赢家!”

结论:现在下结论为时过早,等待最后终审

    在看完了前面两篇很长的文章之后,相信各位心里面都也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面对一审的判决,双方都充分向大家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但可以肯定,华旗上诉是必然的。

    这场已经拖了近2年的官司还没有最终的结果,在将来二审也就是终审的结果下来以后,不管那方赢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整个事件对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绝对是一件好事。按照法律规定,被告方如果不服从判决,必须在判决结果发布之日后的15天内起诉,今天已经是10号了,相信华旗方面也会很快提出上诉,并提举更多的有利证据。PCPOP作为国内IT行业的专业网站,一定会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上对此事件进行近一步的跟踪报道,也请关注此事件的朋友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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